详查事实促理解,宽期履约解困境

发布时间:2025-12-17

基本案情

2025年11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受西咸法院委派一起材料买卖合同纠纷。2024年5月,陕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西安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供应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负责的市政维护项目供应水泥稳定碎石,后据实结算。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于2025年1月签署结算单,被告仅支付1万元,剩余10万余元货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收未果,遂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款及违约金。

 

调解过程

中心接到案件后,指派擅长该领域的调解员高记负责调解。调解员通过深入而细致的询问,逐步厘清纠纷全貌与双方的真实处境。他确认了合同真实性及结算金额无争议这一基本事实后,重点询问合同履行中断及付款拖欠的原因。被告坦诚,因其项目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导致自身资金链紧张、项目被迫停工,因而无法继续履约付款。这一关键事实的澄清,使原告理解被告并非恶意违约,为双方营造了相互体谅的协商氛围。

在欠款事实无争议的基础上,调解员将焦点转向履行障碍与解决方案。针对被告“资金周转困难”的现实,调解员引导其说明支付能力与还款计划;同时,就违约金计算方式,进行细致核对,帮助双方明确差异、调整预期。基于被告认可债务但短期偿付能力不足、原告核心诉求在于尽快收回货款的现实,调解员协助双方协商出一项平衡方案:原告同意放弃部分违约金主张,将计算标准明确为LPR的2倍,并给予三个多月的付款宽限期;被告则承诺于2026年2月13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并自愿承担本案全部调解费用。双方就此达成一致,并共同申请司法确认。

 

案例评析

本案成功调解的关键,在于调解员采取了“详查事实、聚焦痛点、引导共赢”的策略。通过深入询问,不仅核实法律事实,更揭示违约背后的“履行链困境”,促使双方从对立走向理解。调解员精准把握谈判核心——付款期限与违约金比例,引导双方在合理范围内调整预期,最终达成权利义务平衡的协议。整个过程充分展现调解员通过专业

沟通驾驭谈判节奏、将矛盾转化为可执行方案的能力,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互利共赢。

调解不止于解“事”,更在于通“心”。本案中,调解员以事实为基础,以沟通为桥梁,引导双方走出僵局,达成务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体现了商事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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