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调解减诉累,分期付款显诚意
发布时间:2026-01-13基本案情:
2025年12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受未央法院委派,调解一起建材买卖合同纠纷。本案中,原告天津某建材公司与被告陕西某建筑公司存在长期供货关系。原告按合同约定向被告供应了石膏板、龙骨、阻燃板等建筑材料,并已全面履行供货义务。双方经对账,确认货款总额为50万元。因被告未按期足额支付货款,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支付欠款。
调解情况:
中心受理案件后,迅速指派了擅长建材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的调解员朱孟聪负责本案。鉴于原告公司地处外地,为便利当事人,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调解。
调解之初,原告补充提交了证据材料。调解员在细致审核中发现,补充材料涉及两份合同:其中一份合同项下的交易,经与双方核实,确属本案同一当事人之间另一项目的未结货款,且金额明确、被告认可。为一次性化解纠纷、节约司法资源,经与当事人协商,调解员将此部分货款合并纳入本案调解范围。
另一份合同则显示签约主体为被告与原告的关联公司。调解员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向双方阐明该部分争议不宜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建议其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此表示理解和接受。
在厘清上述法律关系、扣除被告已付款项后,双方对最终欠付金额达成一致。调解员随后引导双方就履行方案进行协商。基于被告的支付能力,双方同意以分期付款方式解决债务。最终,在线签署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分八期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主动提前履行了首期付款义务,展现了诚信。纠纷的圆满解决,甚至为双方未来的继续合作保留了空间。
案例评析:
本案的顺利化解,展现了专业调解在处理事实脉络复杂的商事纠纷中的独特优势。调解员并未局限于原告最初的诉讼请求,而是在审核证据时主动查明关联交易,在遵循法律原则(合同相对性)的前提下,灵活地将基于同一合作背景、事实清晰的债务合并处理,极大提升了纠纷解决的整体效率,切实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线上调解模式的运用,打破了地域限制,为异地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更为可贵的是,调解结果不仅实现了债权的确认与分期履行,更因其过程的公正与专业,修复了双方的商业互信,为继续合作奠定了基础。这超越了简单了结诉讼的范畴,真正体现了商事调解致力于维护长期商业关系、促进合作共赢的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