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屡失联,柔性调解化僵局

发布时间:2026-01-30

基本案情

20261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受法院委托,调解一起涉及建筑保温材料的买卖合同纠纷。2022年12月,原告西安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保温板等建筑材料,并明确了结算周期与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间,原告持续供货至2024年3月。然而,截至诉讼前,被告在支付部分货款后,仍拖欠货款合计40万元。原告经多次催讨无果,为维护自身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迅速指派擅长买卖合同纠纷的律师调解员屈文婷负责本案。初步沟通时,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并确定了首次调解时间。然而,调解进程并非一帆风顺。首次调解中,被告“需要时间对账”为由,未能提出具体方案,调解暂缓。调解团队为其明确了期限,并持续跟进。但此后,被告态度转为消极,对账进度迟缓,甚至在提出一个初步方案后一度失去联系。

面对困境,调解员并未放弃,调解员认为对方的回避更多源于沉重的资金压力与逃避心理,而非彻底拒绝解决。她坚持与当事人沟通,内容从程序提醒逐渐转变为释明利弊:分析诉讼将导致的庭审耗时、判决公开、强制执行及可能对企业征信产生的影响;对比说明调解达成协议后,可申请司法确认获得强制执行力,且过程不公开,能为双方保留商业颜面与后续合作空间。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调解期限临近届满时,被告终于回应,确认了欠款金额。调解员抓住这一转机,立即协调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就长期悬而未决的债务达成了清晰的三期偿付方案,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供应链下游企业资金承压导致的货款拖欠纠纷。其调解过程生动诠释了专业调解除方案设计能力外,所不可或缺的“耐心”与“坚持”的价值。

案件的难点不在于法律关系的复杂或事实的争议,而在于债务方因经营压力产生的逃避与拖延心态。调解员在此过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协调者”与“督促者”角色。面对债务方的消极反馈乃至失联,调解员展现出的锲而不舍的职业精神,是打破僵局、重建沟通桥梁的关键。这种持续、温和但坚定的外部介入,促使债务方最终正视问题,回到谈判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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