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疏导破僵局,以和为贵续商缘

发布时间:2026-03-25

基本案情

2026年2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受雁塔法院的委托,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2021年8月,原告甲方企业与被告乙方科技公司签订新疆某项目框架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供应相关项目监控所需的所有设备器材并进行安装。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完成货物供应与安装任务。同年12月,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确认施工已结束并达到验收条件,经现场核算最终结算总造价为100万元。

然而,被告仅支付80万元,剩余货款及安装费 30万元迟迟未付。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以结算价款存在争议为由拒绝支付。无奈之下,原告诉法院。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调解员张雅丽负责本案。原告在诉讼中不仅主张剩余货款及安装费,还要求被告承担九万余元逾期付款违约金。而被告对逾期支付责任坚决不予认可,同时主张需扣减部分结算款,双方争执不下,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双方的分歧,调解员并未急于求成,而是耐心倾听双方陈述,细致梳理案件脉络。调解秘书与调解员悉心开展沟通工作,为双方释明诉讼中的基本证据规则,并针对性引导被告对自身主张提供相应证据支撑。经过多轮沟通,被告经内部核实后确认,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扣减结算款具有合理性。同时,载明确定结算价的《补充合同》已加盖骑缝章,足以证明其此前对结算金额无异议。基于上述事实,被告最终同意全额支付剩余结算款。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调解员经核查了解到,案涉项目整体验收完成于 2024 年,被告不存在恶意拖欠款项的行为。且双方已就剩余应付款项金额达成一致。经调解员耐心疏导,原告同意不再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最终,双方敲定付款方案,案件顺利调解办结。

案例评析:

本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调解员在纠纷化解中的专业素养与耐心细致。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诉求,精准判断被告对结算金额的异议缺乏证据支撑,通过证据规则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正视案件事实。整个调解过程,既严守法律底线、遵循证据规则,又兼顾商事交易实际情况,实现情理与法理的有机统一。

本案也再次印证,商事纠纷的高效化解,离不开当事人的诚信参与和理性沟通。一方正视事实、认可款项,一方换位思考、主动让利,以事实为依据、以诚信为基石,推动纠纷快速解决。通过商事调解,不仅低成本化解了债权债务争议,保全了双方企业经营关系,留存了后续合作空间,彰显了商事调解便民高效、定分止争、护航营商、促进合作的独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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