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契约明权责,匠心调解定纷争

发布时间:2026-05-07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灞桥法院的委托,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24年6月,原告西安某实业公司与被告西安某新材料科技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位于国际港务区的厂房,年租金13万元,租赁期三年。合同明确约定,被告应于每年5月20日前支付次年租金,逾期超过1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需按年租金50%支付违约金。

被告支付首年租金后,未依约于2025年5月20日前支付第二年租金,且逾期至7月18日才搬离。原告多次协商未果,遂依据合同主张违约金及超期占用费,合计约9万元,诉至法院。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指派调解经验丰富的律师调解员马志勇负责本案调解秘书第一时间联系原告,原告同意调解但迫切希望加快进度,以减少厂房空置造成的持续损失。被告则辩称其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未造成原告实际损失,仅愿承担40天超期占用费,违约金仅同意象征性支付,双方分歧较大。

调解员先审核原告提交的租赁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确认被告逾期付租、超期占用厂房的事实明确,原告主张解除合同及违约金有合同依据。随后,调解员采用“线上沟通、分段磋商”模式,分别与双方背靠背沟通。

针对原告,调解员指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虽合法,但法院可能结合实际损失调减,建议其侧重减少空置损失、回笼资金,适度让步以加快结案。针对被告,调解员明确其逾期付租构成根本违约,超期占用事实无可辩驳,引导其换位思考原告的间接损失。

经过一个多月的背靠背协商,双方最终就方案达成一致,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租金及违约金共计5万元;。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纠纷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厂房租赁合同违约纠纷,事实清晰但违约金争议突出。调解员精准把握“违约事实清楚、违约金可能过高”的矛盾焦点,通过类案参考和法律释明,引导双方从对立走向协商。最终方案既充分考虑了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又保障了原告的核心损失得到弥补。整个调解过程高效、灵活。

本案再次证明,商事调解能够在尊重合同约定的同时,结合司法实践和当事人实际情况,找到利益平衡点,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实现定分止争,是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解纷成本的优选路径。

受托守正 · 允中促和

服务功能强大、市场认可度高的一流的商事调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