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履行促和谐,商事调解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4-11-01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12日,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未央法院委派诉前调解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原告为榆林市某消防器材服务中心,诉称2021年与被告陕西某实业有限公司经李某介绍,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被告在某项目中的现场设备安装、施工等劳务服务。项目于2023年12月15日完工,但实业有限公司在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尚欠消防器材服务中心工程尾款20万元,经多方讨要无果后,2024年,消防器材服务中心将实业有限公司诉至未央区人民法院,法院将此案委派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情况:
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仔细研判案件后,发现原、被告系经朋友介绍认识进而产生业务往来,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而且案件本身的证据链完整、事实清晰,这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前提条件。随后,调解员安排了一系列面对面会谈和电话会议,把握住了问题所在——即工程尾款支付的具体数额以及付款时间上的争议。在此基础上,调解员采取了双管齐下的方法来推进调解进程:一方面,强调了换位思考的重要性,指出在商业活动中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远比短期利益更为宝贵,鼓励放下隔阂,心平气和协商解决办法;另一方面,向当事人解释了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说明厉害关系,努力缩小双方分歧。
经过数轮密集谈判后,某消防器材服务中心与陕西某实业有限公司终于达成了共识:实业公司将一次性支付拖欠的20万元工程尾款,并承诺今后加强内部管理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作为回应,消防器材服务中心则同意撤回诉讼请求,并表示愿意继续维持与实业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2024年8年19日,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诉讼请求。至此,一场纠纷在诉前调解阶段得到实质化解。
案例评析:
1.本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劳务合同纠纷,其核心问题在于农民工工资的正常发放。这类案件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升级为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上访行为,这不仅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也会对政府形象和公共秩序带来负面影响。因此,迅速而妥善地解决此类争议显得尤为重要。此案“当天调解、当天履行”的成果体现了调解在解决商事争议中的高效性和成本效益,展示了调解员在处理民生相关纠纷时所展现出的专业技能与人文关怀,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的信任感和满足感。
2.调解员在此案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此案前后经历多轮谈判会议,非常考验调解员的耐心和意志力,调解员始终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用温和但坚定的语言引导着会议走向。调解员成功搭建起了一个对话平台,赢得了双方的信任,促使双方重新审视彼此立场,并找到了共同接受的解决方案。
3.该案例最直观的结果是,被告方迅速履行了付款义务,尽快兑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告方撤回了起诉,节省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也避免了可能因长时间诉讼给双方带来的额外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害。更重要的是,它为其他面临类似问题的企业提供了一个正面范例,说明即使是在面对较为棘手的商业纠纷时,通过积极寻求外部专业力量的帮助,也可以实现双赢甚至多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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