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付款成困扰,分期方案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5-03-20基本案情:
2022年,西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口头协议,约定由原告承包“某科技办公楼八楼”装饰装修工程。原告于2022年6月16日正式入场施工,至2022年7月30日完成全部工程,并于2022年8月底向被告交付了工程。
工程完工后,根据被告要求,双方补签了三份施工合同,分别涉及强电、消防、空调及门禁安装工程、主体装修工程以及增项工程。三份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为1017200元,质保期为两年。尽管原告已按合同完成施工并提交了所有竣工资料和验收材料,但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拖延验收,并自交付以来一直正常使用该工程,至今已超过两年。同时,被告长期拖欠工程款,尽管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也仅在2024年支付了356020元,剩余的661180元工程款至今未付,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付。至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未央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66118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56068元。法院初步审理案情后将其委托至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情况:
中心在接到案件后,迅速委派了擅长该领域的律师调解员王芸进行调解。调解员首先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虽然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争议,但由于双方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调解员深知必须在保护法律公平的同时,也要兼顾双方未来合作的可能性。
首先,调解员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展开讨论。原告方首先表明了他们的立场,强调了工程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拖欠工程款,造成了公司的财务压力,并要求支付剩余款项及相应的逾期利息。原告特别提到,虽然被告拖延付款给公司带来困扰,但他们还是希望能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长期的法律程序解决纠纷。被告代表则表达了公司当前面临的资金困境。他们表示,因近期资金周转问题,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会对公司带来严重压力。被告方提出,如果原告愿意放宽条件,分期付款可能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经过一番沟通,原告方面表现出了一定的宽容态度。考虑到被告的资金问题以及长期合作的潜力,原告方最终同意放弃对逾期利息的要求,并提议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解决工程款问题。在调解员的建议下,双方对于分期付款的提议达成了初步共识。为了确保该方案能够有效执行,调解员提议被告提供相关担保,以确保付款的履行。被告代表表示,公司愿意提供担保,确保每期款项按时支付,并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拖欠的情况。至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评析: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原告方在争取工程款时,并没有一味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是考虑到与被告的长期合作关系。双方此前有过较好的合作历史,原告的做法不仅是基于法理,更是从商业战略的角度出发,通过避免过度追责,维护了双方合作的可能性。
其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尤其是涉及付款条件与违约责任的条款,应在合同中尽可能明确,以避免将来发生类似的支付争议。同时,也为当事人在实际商业往来中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教训:在遇到类似的资金问题时,适时寻求调解和谈判,而不是直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可能更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