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困境纠纷起,宽容调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5-03-21

基本案情:

李某(以下简称“原告”)与吴某(以下简称“被告”)因金融借款合同产生纠纷。双方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轮胎货物,被告则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原告主张被告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尚欠货款147438元。202481日,原告与被告在渭南市富平县面谈时,被告承认欠款事实,并当场手写欠条确认欠款147438元。同时,双方通过手机微信进行了相关的聊天记录确认。原告明确告知被告,若未在2025210日前结清货款,将采取法律措施,追讨欠款。

然而,尽管原告于2025210日再次通过电话提醒被告结清货款,但被告仍无法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最终决定向灞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剩余货款147438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解案件详情后,法院将其委派至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情况:

中心初步审理案情后,派出了擅长借贷纠纷领域的调解员张慧超进行调解。调解员在详细了解案情前提后发现,双方原本是长期合作的商业伙伴,但被告夫妻二人均为九零后,并育有三个孩子,家庭经济状况较为紧张,才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

调解开始后,调解员首先与原告和被告分别沟通,耐心地引导双方了解彼此的立场和实际困难。同时注意到原告因被告未按时付款而产生的不满情绪,巧妙地引导原告从更为宽容和理解的角度看待被告,帮助其认识到被告的违约并非恶意,而是因为迫于生活压力和家庭责任。在双方充分了解各自立场后,调解员提出了一项务实的分期还款方案,分期金额和支付期限根据被告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合理安排,确保双方都能够接受。原告在听取调解员的建议后,表现出了理解和宽容,愿意接受分期付款的方案,以帮助被告渡过难关。

此外,在调解过程中,张慧超老师还帮助被告争取到了部分减免的政策,使得被告的经济压力得到了进一步缓解。在交付调解费用时,原告也展现出对调解员工作的认可,表示愿意帮助被告减轻负担。最终,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并成功签署了和解协议,案件在和平友好的氛围下圆满解决。

案件评析:

本案关键部分在于调解所展现出的法律人文关怀和实际效果。有效地打破了双方因沟通不畅而加剧的对立情绪,促使原告理解被告的困境,并最终在分期付款的方案上达成一致。原告在调解过程中同意放宽条件,接受分期还款,展示了极大的宽容与理性,也彰显了法律中的情理元素。这一过程中的人性化处理,不仅化解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矛盾,也为法律的公正性和人文关怀的结合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示范。

在商业合同纠纷中,尽管合同的履行和债务的支付是核心问题,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面临的往往不仅仅是金钱的纠纷,更是由于生活压力、情感问题等多方面原因引发的矛盾。这时,法律的冷静与情感的温暖能有效结合,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恢复双方的信任,维持商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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