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纾解显道义,调解息争见担当
发布时间:2025-03-12基本案情:
2025年3月17日,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莲湖法院委派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21年1月12日,韩某(以下简称“被告”)向樊某(以下简称“原告”)的母亲借款35,000元(其中20,000元通过微信转账,15,000元为现金),双方约定一年内偿还。2023年5月,原告母亲病逝。同年9月,被告签署协议,确认将剩余债务转移至原告名下。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被告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分四次累计还款22,800元。然而,自2024年4月起,被告以“经济困难”为由拒接电话并失联,至今仍有12,200元未偿还。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恶意拖欠,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剩余本金12,2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调解情况:
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委派了擅长借贷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贾迎春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原告表示,被告向其母亲借款35,000元,虽已偿还22,800元,但剩余12,200元迟迟未还,且被告自2024年4月起失联,认为被告存在恶意拖欠行为。被告承认借款事实,并解释称因近年来经济环境不佳,其所从事的房屋托管事业收入不稳定,暂时无力一次性偿还剩余款项,但愿意分期偿还。
调解员在听取双方陈述后,对案件进行了分析。调解员指出,本案事实清楚,双方对借款金额及已还款金额均无异议,争议焦点在于还款方式和时间。考虑到被告目前的经济状况,调解员建议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个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既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又避免给被告造成过大的经济压力。最终调解员提出具体调解方案,同时为确保协议履行,表示双方可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并由调解中心对协议进行见证。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确认还款计划和违约责任。通过调解员的耐心工作和专业建议,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评析:
本案的调解过程体现了对现实困境的包容与对契约精神的坚守。调解员并未一味强调被告的还款义务,而是充分考虑了其经济困难,提出了分期还款的方案,体现了对现实情况的灵活应对。同时,调解员也通过协议条款明确了被告的还款责任,要求其按时履行义务并保持沟通,这既是对契约精神的维护,也是对被告个人责任的强化。
通过调解,双方不仅解决了经济问题,还重新找回了沟通与理解的可能,这正是调解制度相较于诉讼的独特价值所在。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类似纠纷可能增多,如何在解决纠纷的同时修复关系,值得进一步探索和实践。本案的成功调解表明,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需要兼顾情理与法理。一方面,债权人应适当体谅债务人的现实困境,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债务人也应主动承担责任,积极沟通,避免因逃避行为加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