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有方化干戈,商事无讼筑和谐

发布时间:2025-03-27

基本案情:

20253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未央法院委派的一起定制合同纠纷案件。程某(以下简称“原告”)从事全屋家具定制及安装工作,与陕西某建筑装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自2023年起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双方约定由被告承接装修工程后,将其中的家具定制部分交由原告加工并安装。根据交易习惯,被告预先支付部分定金,待原告完成安装工作后,再行结算剩余款项。截至2024316日,经双方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共计28,620元未予支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遂以将被告起诉至未央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货款及相应利息。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在接到案件后,迅速委派了擅长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郭晓静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初期,原告情绪较为激动,坚持主张其已完全履行定制家具的交付义务,理应获得全部货款。调解员在认真倾听原告诉求后,通过梳理双方提交的发货单、验收记录等证据材料,发现原告确实存在未完全履行产品售后服务义务的情况。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首先向原告耐心说明:根据《民法典》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并履行附随义务。虽然家具已安装完成,但售后服务的缺失客观上影响了被告收取装修尾款,建议其客观认识自身履约瑕疵。

针对被告提出的资金周转困难,调解员引导其提供近半年的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证实其经营确实面临暂时性困难。调解员向双方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促使双方理性看待纠纷成因。最终,在调解员的专业引导下,调解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原告承认在售后服务方面存在不足,同意免除利息主张;被告承诺克服资金困难,提出分期付款方案;双方就售后服务后续事宜达成补充约定。双方就调解协议达成一致,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案例分析:

本案是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家具定制合同货款纠纷调解案例,表面看似简单的金钱纠纷,实则涉及合同履行、附随义务、违约责任等多个法律问题。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通过专业的证据梳理发现,原告虽完成家具交付但存在售后服务缺失的问题,这一事实认定成为打破调解僵局的关键。

本案的成功调解具有多重示范意义:其一,为同类小微企业纠纷提供了"法律评价+商业考量+关系修复"的调解范式;其二,凸显了完善合同条款的重要性,特别是对售后服务等附随义务的明确约定;其三,展示了专业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通过一个纠纷的化解促进了一类交易行为的规范。该案例启示我们,在处理商事纠纷时,应当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充分考虑商业实践的特殊性,通过柔性调解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最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理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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