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维护守底线,企业纾困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5-04-11基本案情:
2025年3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由未央法院委派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陕西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个体承包商孙某(以下简称“被告”)签订《建材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承包的某住宅小区工程项目供应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合同履行期间,原告依约供应了建材,但被告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未能按时支付货款。出于无奈,原告将被告诉至未央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利息。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接手该案件后,迅速委派了擅长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吴华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开始后,调解员首先让双方陈述各自的观点和诉求。原告代表详细说明了供货情况及欠款事实,强调企业经营也面临资金压力;被告则诚恳地解释了因房地产市场低迷导致工程款回收困难的具体情况,表达了分期偿还的意愿。
在听取双方陈述后,调解员敏锐地捕捉到本案的关键在于平衡原告的债权实现和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调解员先是向原告分析了诉讼可能面临的时间成本和执行风险,又从被告的实际困难出发,建议原告适当放宽还款期限。针对被告,调解员则强调了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建议其提供具体的还款计划。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协商,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
最终,在调解员的专业引导下,双方就付款方案达成一致:被告分六期偿还全部欠款7.915万元,每月支付一次;原告同意免除逾期利息,但约定如被告任何一期未按时支付,则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调解结束时,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对原告的理解表示感谢,原告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纠纷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建材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例,其成功化解体现了商事调解在解决中小企业债务纠纷中的独特价值。调解方案体现了风险共担原则分期还款的安排既确保了债权人逐步回收货款,又给予债务人必要的资金周转空间;免除逾期利息是对债务人的让步,而加速到期条款则保障了债权人的底线权益。这种"刚柔并济"的设计,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案启示我们:对于履行困难的商事纠纷,调解应当着眼长远利益,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同时,通过灵活方案为企业纾困解难。建议市场主体在签约时完善争议解决条款,将调解作为优先选项;发生纠纷后要主动沟通,诚信协商,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