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新韵化纠纷,允中智慧促平衡

发布时间:2025-04-15

基本案情:

2025319日,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一起灞桥法院委派的合同纠纷案件。杨某(以下简称“原告”)于2013年入职西安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四”),2018年,原告获得福利购房资格,受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指示,原告于2020年与西安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签订协议,约定原告购买集团公司房屋,并向被告一支付购房款共计299000元,期间福利购房各项手续均为被告二办理。2021原告从被告四处离职,因此被取消了福利购房资格,后原告多次与被告二沟通要求退还福利购房款299000元及利息,2023年被告二向原告退还100000元,后再无退款。原告要求退还购房款及利息,遂诉至法灞桥院。

 

调解情况:

中心在接到案件后,迅速委派了擅长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马志勇进行诉前调解。考虑到被告四因故无法到场,为便利各方当事人,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调解模式,既确保程序规范,又体现调解的人性化。

调解伊始,调解员首先耐心倾听各方陈述。原告详细讲述了其从获得福利购房资格到被迫离职的经过;被告二则解释了企业经营面临的现实困难,对拖欠款项表示歉意,并强调已退还部分款项的诚意。调解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敏锐地发现,其他被告与核心争议关联性较弱,遂建议原告撤回无关被告,这一专业建议立即得到采纳,为后续调解扫清了程序障碍。

随着调解的深入,调解员巧妙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艺术。他首先从法律角度阐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被告二作为实际收款方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继而从情理出发,引导原告体谅企业疫情期间的经营困境。当被告二表现出积极还款意愿时,调解员适时提出"降低利息、缩短账期"的折中方案,这个建设性意见成为打破僵局的关键。最终,在调解员专业的引导下,双方达成突破性共识:原告同意大幅降低利息诉求,展现出让步诚意;被告二承诺在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剩余款项,体现出责任担当。

 

案例评析:

本案的调解过程生动展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商事纠纷化解中的创新实践与深层价值。调解员将"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枫桥精髓与现代商事调解的专业要求有机融合,通过"线上+线下"的智慧调解模式,既克服了当事人地域限制的现实困难,又确保了调解程序的规范严谨,体现了基层治理体系对数字化变革的积极适应。

在具体调解策略上,调解员并未机械适用"欠债还钱"的法律教条,而是深入把握纠纷背后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与市场环境变化的复杂成因,这种对矛盾纠纷根源性的探究,正是"枫桥经验""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核心要义的生动诠释。不仅降低了司法成本,更通过修复商事关系促进了营商环境的优化,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鲜活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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