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交付逾期久,专业斡旋破纠纷
发布时间:2025-04-18基本案情:
2025年3月31日,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灞桥法院委派的一起购销安装合同纠纷。2024年11月17日,李某(以下简称“原告”)与铜川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电梯购销安装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严格履行了合同义务,按时采购了符合质量要求的电梯设备,并做好了安装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然而,被告却迟迟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既未按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也未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配合电梯进场安装。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导致电梯安装工程无法正常开展,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经营计划和资金周转。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调解情况:
中心在收到案件后,迅速委派了擅长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张菲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开始前,被告曾对案件事实提出异议,坚称涉案合同系其朋友与原告签订,自身并非合同当事人。但经过调解中心多次耐心沟通和释法明理,被告最终转变态度,同意参与调解。在调节当天,被告仍坚持原有抗辩意见,否认自身合同主体地位。面对此,调解员并未简单否定被告主张,而是以双方签订的书面购销合同为切入点,逐条梳理合同条款,重点分析合同签署主体、权利义务约定等关键内容。从法律角度向被告阐明合同相对性原则及其法律后果,同时结合被告企业经营现状,引导其理性评估诉讼风险。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敏锐把握双方核心诉求:原告主要关注货款回收,被告则希望减轻支付压力。基于此,调解员提出"分期支付+适当减免"的调解方案,既确保原告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又兼顾被告实际履行能力。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被告承认合同效力,并承诺于2025年8月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货款44500元。调解协议签署后,调解员还特别提醒双方案件进入司法确认程序的重要性,确保调解成果获得强制执行力。至此,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案例评析:
本案调解员在处理这起电梯购销合同纠纷时,首先面对的是被告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强烈抗辩,这一争议直接关系到纠纷解决的正当性基础。调解员没有采取简单裁断的方式,而是通过严谨的合同条款分析,引导被告正视合同文本中明确记载的主体信息,这种"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的调解策略,既维护了契约严守的商事法律原则,又为后续调解创造了理性对话的空间。
同时,合同文本的严谨性至关重要。本案中,调解员正是凭借合同中明确记载的签约主体、权利义务等关键条款,有效化解了被告对合同关系的否认。这提示商事主体在缔约时,必须确保合同形式完备、条款清晰,特别是签约主体信息、权利义务划分等核心内容要表述准确,避免产生歧义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