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为纲守公平,调解为桥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04-23基本案情:
2025年3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灞桥法院委派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张某(以下简称“原告”)与殷某(以下简称“被告”)系朋友关系,2016年被告因装修资金周转问题向原告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为证。借款发生后,被告陆续偿还了10万元本金,但剩余10万元借款经原告多次催要仍未偿还。被告虽对借款事实予以认可,但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约定履行剩余10万元本金的还款义务。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被告诉至灞桥法院,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
调解情况:
中心在接到案件后,根据案件详情,迅速委派了擅长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苏东波进行调解。双方基于朋友关系对基础借贷事实无实质争议,但在利息计算等细节问题上存在分歧。双方通过线上调解平台进行了首次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主张的借款利息提出异议,认为其计算标准过高且缺乏明确约定。调解员敏锐地把握到这一争议焦点,在确认双方对20万元本金及已偿还10万元的事实无争议的基础上,着重就利息问题进行协调。首次调解虽未能达成完全一致,但在调解员的专业引导下,双方初步形成了分期偿还本金的调解方案框架,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基础。
鉴于案件调解可能性较大,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了第二次线上调解。此次调解中,调解员运用"背对背"调解技巧,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向原告释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关于利息计算的相关规定,引导其理性调整诉求;另一方面向被告阐明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促使其提高还款意愿。经过两个小时的充分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妥协:原告同意适当降低利息主张,被告则承诺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剩余10万元本金及调整后的利息。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纠纷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
在本案中,调解员敏锐地识别出双方对基础借贷关系无争议这一关键事实,将调解重点聚焦于利息计算和还款方案这两个核心争议点,避免了在无争议事实上浪费调解资源。这种争议焦点的精准定位,既提高了调解效率,也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创造了条件。其次,本案调解员没有简单追求当次调解成功率,而是在第一次调解未果后,给予双方充分考虑时间,最终达成的分期还款方案既符合被告的偿还能力,又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这种注重调解协议可执行性的做法,有效避免了"调而不解"的情况发生。
从更深层次看,本案的调解成功对类似纠纷处理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一是要重视熟人借贷纠纷的特殊性,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二是要善于运用"背对背"调解等技巧,在双方情绪对立时采取隔离调解方式;三是要注重调解程序的灵活性,根据调解进展适时调整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