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明法理筑基石,互谅互让达共识

发布时间:2025-04-25

基本案情:

202541日,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渭南临渭法院委派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陕西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于2020427日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沥青混合料、二灰石等材料,20214月底前结清款项。截至202533日,被告未依约支付款项。2025212日,被告聘请的某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原告出具《企业往来询证函》载明:被告欠付原告往来款2330403.54元,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被告诉至渭南临渭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调解情况:

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委派了擅长合同纠纷领域的调解员韩雨情进行调解。调解员在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查,发现双方对欠款金额存在较大分歧。通过仔细比对往来账目、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调解员最终确认实际欠款金额为1733356元,为后续调解奠定了事实基础。在明确争议标的额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开展实质性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双方就还款方案达成初步一致:分两期偿还全部欠款,其中首期100万元于2025415日前支付,剩余733356元约定在2025831日前付清。更为关键的是,调解员督促被告在调解后立即履行首期还款义务,以实际行动展现履约诚意。

当被告如期支付首笔100万元后,调解员及时跟进确认,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双方互信。原告在确认收款后,对被告的履约诚意表示认可,主动同意减免违约金。最终,在调解员的持续协调下,双方就第二期还款方案顺利达成一致,这起标的额达173万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例评析:

本案作为一起标的额较大的买卖合同纠纷,其成功调解充分展现了商事调解在化解企业债务纠纷中的独特价值,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案调解方案的设计极具实务智慧。调解员没有停留在简单的"调停"层面,而是创新性地采取"履行担保"策略,通过督促被告先行支付100万元首期款项,既检验了被告的履约诚意,也为后续调解创造了有利条件。这种"以履行促调解"的做法,有效破解了调解协议执行难的问题,大大提升了调解的成功率。

从更深层次看,本案调解成功的关键在于调解员准确把握了商事纠纷的特点。在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被告的实际履约能力,促使达成的- 还款方案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具备现实可行性。特别是通过减免违约金的安排,既维护了合同严肃性,又为企业持续经营留出了空间,实现了各方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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