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诺重铸纾商困,法理兼容续共赢
发布时间:2024-04-29基本案情:
2025年4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一起灞桥法院委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何某(以下简称“被告”)因工程施工在陕西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处购买建筑模板,双方约定了材料规格、数量及价格,原告按约定分批交付了建筑模板,被告在收货后仅支付了部分货款,截止2024年10月尚欠原告货款26265元未付,故向原告出具欠条载明欠付原告货款26265元并承诺于2024年11月中旬前结清。然而,直至承诺期限届满,被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催讨,但对方以工程款未结算、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一再拖延。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灞桥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情况:
中心在接到案件后,迅速委派了擅长该领域的律师调解员许松柳进行调解。调解伊始,调解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并对案件争议点进行了清晰的归纳。双方对欠付货款26265元的事实均无异议,但就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存在分歧。原告被告应在2025年5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否则要求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以弥补资金占用损失。而被告则表示,由于工程项目回款周期较长,目前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内难以筹措全部款项,请求将还款期限延长至2025年底,并称“6月前工程款到账的可能性较低”。
针对双方的诉求,调解员在充分评估被告的还款能力及原告的资金需求后,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建议被告在2025年6月底前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26265元。该方案既考虑到原告希望尽快收回货款的需求,又兼顾了被告的实际经营状况,给予其一定的缓冲时间筹措资金。同时,调解员向被告释明了诉讼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包括若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可能判决更高标准的逾期利息,并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额外成本,从而引导其权衡利弊,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协调和法律释明,原告最终同意放宽还款期限,不再坚持5月底前付清,如未能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则需要支付逾期利息。被告对此表示认可,并承诺将优先筹措资金,确保在6月底前清偿债务。最终,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形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争议焦点明确,即双方对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存在分歧。原告在被告逾期后多次催讨,并在协商无果后果断起诉,防止了债务因拖延而难以追偿。这提示我们债权人应树立权利意识,在对方出现违约苗头时及时沟通,必要时通过书面函件、调解或诉讼等途径主张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资产恶化。同时,债务方若遇短期困难,应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分期方案,而非消极逃避,否则可能面临更高违约金、征信受损等风险。。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商事调解在化解中小额经济纠纷中的独特优势,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调解员应在法律框架内,灵活运用利益平衡策略,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最终实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