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固本促调解,规则立信护营商

发布时间:2025-05-26

基本案情:

20255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未央法院委派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24107日,洋县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与陕西某建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签订了一份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合同明确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给排水管等工程建设所需材料。合同签订后,原告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供货义务,相关货物经被告验收合格并已实际投入使用。然而,被告在接收货物后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履行付款义务,经原告多次催讨,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拖欠原告货款共计158031.44元。原告认为被告长期拖欠货款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依法向未央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全部货款及违约金。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在接到案件后,迅速委派了擅长合同领域的律师调解员杨冬丽进行调解。调解会议伊始,调解员首先引导双方对基本事实进行确认。被告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但提出已支付50000元货款的主张,并提供了相应的支付凭证。经核对,原告对此表示认可,双方一致确认剩余未付货款金额为102613.66元。这一关键事实的快速确认,有效避免了不必要的争议,为后续调解扫清了障碍。在违约金问题上,被告诚恳表示目前面临暂时的资金周转压力,请求原告减免5417.78元的违约金,并提出了分期付款的履行方案。

调解员敏锐把握到双方均表现出极大的诚信态度和调解诚意这一有利条件,适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一方面向被告释明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向原告说明被告的实际经营状况。在调解员的专业引导下,原告考虑到被告积极配合的态度和过往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意免除全部违约金,并给予两个月的付款宽限期;被告则承诺分两期付清全部欠款102613.66元。这一调解方案既维护了原告的核心债权,又为被告争取了必要的资金周转时间,体现了商事调解平衡各方利益的独特价值。

 

案例评析:

本案的调解过程展现了“分层确认”的专业调解方法。调解员没有笼统地处理纠纷,而是采取货款金额-违约金-履行期限的递进式调解策略:首先通过核对支付记录确认无争议的欠款金额,继而就违约金问题展开协商,最后确定具体的履行方案。这种分层处理方法,既确保了调解的效率性,又保障了程序的公正性,体现了商事调解的专业化水平。

本案的成功调解也体现了商事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独特价值:第一,通过快速化解纠纷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第二,维护了双方的合作关系,避免了因讼断交的商业损失;第三,通过个案处理传播了规范交易的商业理念。同时,本案的调解实践提醒我们应当加强商事主体的证据意识培训,推广规范化的交易管理做法。调解中心也可建立商事调解案例库,通过典型案例引导商事主体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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