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指引防风险,专业调解促新生
发布时间:2025-06-04基本案情:
2025年5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由灞桥法院委派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西安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双方建立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原告按照被告承建的多个工程项目需求,持续向被告供应优质沥青混凝土材料。根据双方交易惯例及后续确认的对账单据显示,截至2025年4月,被告累计拖欠货款达人民币3930936.42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严格依照约定时间、质量标准完成供货义务,但被告迟延付款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货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在接到案件后,迅速委派了擅长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朱万利进行调解。案件最初委派至调解中心时,原告因对被告履约能力存疑,坚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致使调解程序一度中断。但在案件退回法院一个月后,原告主动联系调解中心,表示双方经过多轮协商已达成初步和解意向,并对涉案金额完成最终核对确认。基于商业合作关系考量,原告决定调整诉讼策略,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仅对主要债务人继续主张权利。
调解员接手案件后,秉持审慎专业的态度,首先对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及变更诉讼请求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核查,通过查验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并详细询问变更缘由,确保不存在虚假调解情形。在确认案件真实性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实质性磋商。被告承认欠款事实,但解释称延迟付款系因项目发包方工程款未及时到位所致,目前正在积极催收。考虑到企业经营实际,被告提出分期偿还方案,希望获得一定宽限期。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一方面向原告释明诉讼周期长、成本高的现实情况,引导其权衡利弊;另一方面督促被告提供应收账款凭证等证明材料,核实其资金状况。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分期偿还所欠货款。调解协议的达成,不仅化解了眼前的纠纷,更修复了双方的合作关系,为今后继续开展业务往来奠定了基础。
案例评析:
本案调解过程中展现出了"动态调解"理念。面对原告方先要求诉讼保全后又同意调解的态度转变,调解员没有机械处理,而是灵活调整调解策略,最终促成了双方从对抗走向合作。这种处理方式彰显了商事调解区别于传统诉讼的独特优势:一方面通过阶段性协议安排确保债权安全,另一方面通过还款期限的柔性设计为企业保留发展空间。调解方案中创新的"触发式违约条款"设置尤为精妙,即在确保原告享有法定救济权的前提下,给予被告合理的履行宽限期,这种刚柔并济的条款设计大大提升了调解协议的可执行性。
同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许多企业面临流动性压力,如果简单采取刚性执法手段,可能导致债务链断裂的连锁反应。而本案调解员通过专业化的调解技术,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债务企业创造了重振机会,这种"救治式"纠纷解决方式,不仅实现了个案正义,更维护了产业链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