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债务陷僵局,分期调解促共赢
发布时间:2025-06-16基本案情:
2025年5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委派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23年,汉中市某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承包洋县某项目,因施工需要向洋县某建材行(以下简称“原告”)采购钢筋。双方于2023年6月签订了《钢筋采购合同》,对货物交付要求、货款结算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要求将其所需钢筋交付至施工现场,被告对货物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后签字确认。后原告出具销货结算单,货款总金额为41万余元,此后,原告虽多次催要,被告均推诿拖延,未支付任何款项。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将被告诉至汉台区法院。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指派了擅长该领域的律师调解员王树彬进行调解。调解员对案件详情深入分析,梳理出三大核心争议:首先,是证据效力问题,《销货清单》仅有施工员签字是否足以认定公司债务;其次,财务处理问题,原告已开具的279598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后续处理障碍;最后,是责任主体问题,施工员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三个问题相互交织,使得案件调解难度显著增加。
调解过程中,被告公司虽认可欠款事实,但提出分期还款方案的同时,要求原告重新开具发票;而原告则坚决反对重新开票,双方为此陷入僵局。面对这一复杂局面,调解员展现出专业的调解技巧,首先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当事人聚焦主要矛盾;随后运用专业的税法知识,创新性提出通过"红冲"制度解决发票争议,既避免了原告的额外税负,又满足了被告的财务要求。针对施工员连带责任这一棘手问题,调解员基于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向原告充分释明施工员职务行为的法律性质,最终促成原告自愿撤回该项诉请。
经过多轮专业、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公司分六期支付全部货款,原告配合完成发票红冲手续,施工员侯某某不再承担连带责任。该调解协议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告的实际经营状况,同时维护了施工员的正当权益,实现了多方共赢。
案例评析:
本案属于建工领域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已有证据证明力不强,自知进入诉讼程序后风险不可控,同时也不希望因“对簿公堂”而丧失长年客户;被告公司在当地口碑较好、信誉度高,但受市场环境影响现金流比较紧张,不希望因涉诉信息过多而影响公司发展。
该案的成功实践启示我们,在新时期商事调解工作中,调解员既要做精通法律规范的专业者,又要成为理解商业逻辑的明白人,更要成为跨领域知识的整合者,通过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真正发挥商事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制度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