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制约困周转,双轨协调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5-06-23基本案情:
2025年6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未央法院委派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2021年12月,中国水电某局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向陕西某设备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租赁了胎带机设备,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出租义务,双方也进行了费用清算。然而,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虽经原告多次催讨,仍长期拖欠部分款项。截至起诉时,被告尚欠原告租赁费本金100万余元,并因逾期支付产生利息8万余元。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故依法未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租赁费及逾期利息。
调解情况:
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指派了擅长该领域的律师调解员马苗进行调解。调解伊始,调解员认真审阅证据材料,核实案件细节,重点核查了包括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设备交接验收文件、按月制作的结算确认单、银行支付凭证及应收账款明细,以及往来函件及催款记录等关键证据材料。经核实确认,双方当事人对欠付事实及具体金额均无异议,争议主要集中在付款方案的具体可行性方面。
被告表示因项目审计尚未完成,资金周转存在压力,提出2025年下半年分期支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于2026年3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原告虽理解被告的困难,但坚持要求每月按期支付,并希望6月即收到首笔10万元款项。由于被告表示6月付款存在审批流程困难,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员从双方实际经营情况出发,耐心沟通协调,一方面建议被告加快内部审批流程,争取6月支付首笔款项以展现诚意;另一方面引导原告适当让步,同意被告在9月和2026年2月暂停支付,以缓解其阶段性资金压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自2025年6月起分期支付租赁费,若按期履行,原告自愿放弃8万余元利息。这一方案既满足了原告尽早回款的需求,也为被告争取了合理的资金周转空间。
案例评析:
本案的成功调解,得益于双方诚信合作的基础,以及调解员灵活务实的协调策略。原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留存了完整的结算凭证和付款记录,为纠纷解决提供了清晰依据;被告积极面对问题,克服困难履行承诺,赢得了对方的信任。调解员则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调解经验,在严格审查证据、确保程序合法的前提下,精准把握双方诉求,推动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从案件本身来看,纠纷源于工程项目审计流程与合同付款期限的结构性冲突,这种因行业特性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在建设工程领域具有普遍性。工程项目的特殊资金监管制度和漫长的审计周期,往往成为合同履行的潜在障碍,这提示市场主体在缔约时应当充分考量行业特性,通过完善合同条款来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