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化纠纷,案结事了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5-06-25

基本案情:

20256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汉台区法院委派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187月,汉台区某运输队(以下简称“原告”)与陕西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土方开挖合作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揽被告某土方工程及相关作业。工程完工后,双方确认工程款总额为3,480,408.86元,其中208万余元未支付。20221月,原告起诉追讨欠款。经协商,被告支付20万元后,双方于202233日签订《还款协议书》,确认剩余欠款1,880,408.86元,约定分三期于20231231日前还清,并约定4.8%的年利率及逾期12%的罚息条款。原告据此撤诉。截至20253月,被告累计偿还1,204,080元本金,尚欠本金70万元及利息未支付,因催收未果,原告再次将被告诉至法院。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在接到案件后,迅速指派了具有丰富合同纠纷经验的律师调解员王树彬进行调解。由于该案曾经历起诉又撤诉的过程,诉讼周期较长,双方对工程资料的保存都不够完整,特别是被告方对尚欠的70万元本金提出异议。面对这一情况,调解员当即组织双方进行现场对账核算,经过细致核对原始凭证和往来账目,最终确认被告尚欠原告本金70万元的事实。

在确定欠款本金后,调解工作遇到新的障碍。被告提出要求停止计息并减免已产生的利息,而原告则坚持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全部本金并承担约定利息。双方立场差异较大。调解员面对此情况及时调整策略,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与原告沟通时,调解员客观分析被告当前的偿付能力,指出若坚持立即执行可能导致被告丧失还款能力,建议适当延长还款期限以提高实际回款可能性;与被告沟通时,则着重阐明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承担还款责任。

经过调解员多次协调和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同意延长还款期限并接受分期付款方案,被告则承诺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相应利息,其中约定对70万元本金及后续利息采取"先息后本"原则分两期偿还。纠纷至此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

本案的调解过程凸显了分层沟通策略的重要性。面对双方在利息问题上的尖锐对立,调解员采取差异化沟通方式,一方面向原告阐释"执行不能"的现实风险,引导其将心态转向现实权益保障;对被告则着重强化契约严守意识,同时提供可行的债务重组路径。这种刚柔并济的沟通艺术,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保留了协商空间。

同时,本案也展现出工程领域常见的段违约特征:初始违约后达成和解协议,又因经营状况恶化导致二次违约。这提示市场主体在签订还款协议时,应当综合评估债务人的持续履约能力,在协议中设置动态调整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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