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确凿权责明,方案灵活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5-06-26

基本案情:

20255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灞桥法院委派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因工程施工需要约定由被告在陕西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处购买建筑模板。供货完成后,双方公司进行了货款清算,但被告因资金紧张一直未能付清全款,遂被告公司向原告出具欠条,欠条载明由被告于202411月中旬前结款。借款日到期后被告迟迟未履行,原告无奈遂将被告诉至灞桥法院。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接到法院委派后,调解秘书立即开展联系工作。由于首次联系未果,经过持续跟进,最终于成功联系到双方当事人,并确定进行线上调解。为确保调解质量,中心派了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蒋丽花律师调解员负责本案。调解开始前,调解员不仅仔细研读了起诉状、欠条等书面材料,还通过预沟通了解了双方的实际经营状况。了解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焦点主要在于被告的履行能力和付款期限。

考虑到线上调解的特殊性,调解员创新采用了"双模式"沟通方法:在事实核实阶段采用全员开麦方式,让双方同步参与沟通,共同梳理案件事实,确保信息对称;进入方案协商阶段后,则转为轮流单方沟通,分别了解各方底线诉求。这种方式既保障了程序公正,又有效避免了线上争吵,维护了良好的调解氛围。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着重向被告释明了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引导原告考虑被告的实际困难。

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于202565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这一调解结果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给予被告合理的履行期限,实现了纠纷的圆满解决。本案的成功调解,展现了线上调解的高效便捷,也体现了专业调解员在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案例评析:

本案的调解员针对线上调解的特殊性,采用了"双模式"沟通法,这种根据调解进程动态调整沟通方式的做法,既确保了事实查明的充分性,又维护了协商过程的和谐度。特别是在处理履行期限这一核心争议时,调解员没有简单地进行折中处理,而是通过深入了解被告企业的资金回笼周期,制定出与被告经营实际相匹配的还款方案。

在建筑行业中,建材供应商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既要维持客户关系,又要承担资金压力。这提示相关企业在缔约时应当完善合同条款,建立动态的履约评估机制。同时,本案也验证了专业调解在化解行业性纠纷中的不可替代性,其柔性解决方式更有利于维护长期的商业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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