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延误衍生讼,调解优先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5-06-27基本案情:
2025年6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灞桥法院委派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24年12月,胡某(以下简称“原告”)与西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孙某(以下简称“被告”)签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将原告所租赁的房屋由二被告承包装修。合同总价款为35000元,工程期限为2025年1月至3月。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四期向被告支付装修款,共计向被告支付33250元。但截止起诉之日,被告仅装修部分项目,期间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但被告仍拒不按约履行,致使房屋逾期交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遂向灞桥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调解团队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联系和情况确认,被告对诉讼标的表示强烈的质疑,经调解秘书耐心解释合同履行与损失赔偿的关系,最终说服被告同意调解。调解中心立即指派了擅长该领域的调解员张伟负责本案件。在首次调解中,调解员发现双方诉求差距悬殊:原告坚持主张租金损失和违约金,而被告仅愿退还未施工部分款项。面对僵局,调解员建议原告慎重考虑诉讼成本,给予其充分决策时间。在原告仍坚持转诉的情况下,调解员从司法实践角度深入分析,指出诉讼结果可能远低于原告预期,同时与被告持续沟通履约可能性。经多轮协调,双方初步达成继续履行合同的意向,但因被告屡次失联导致信任危机,调解进程再度受阻。
为确保调解程序的顺利进行,调节团队展现出专业的危机处理能力,在持续沟通下促成双方的双方参加第二次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在调解费的分担问题上再生分歧,调解员果断控制局面,迅速将讨论焦点拉回既定调解方案,并提出调解费平分的折中建议。
最终,在调解员和调解秘书的不懈努力之下,双方成功签署调解协议,被告承诺继续履行合同并按期完成装修,原告同意撤诉,调解费用由双方均担。这一结果既保障了原告的房屋装修权益,又为被告保留了继续履约的机会,实现了合同目的的最终达成。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纠纷最终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
本案的调解过程诠释了装修行业中的典型纠纷形态,既涉及已付款项与施工进度的严重失衡,又包含逾期履行导致的衍生损失,在这种多重矛盾交织的情况下形成的复杂调解困境。调解团队采用分阶段调解策略,先由调解秘书化解被告对诉讼标的的误解,再由调解员分步骤厘清法律责任,最后促成实质性和解,这种递进式的专业应对彰显了商事调解的灵活性优势。
同时,本案在调解中针对被告屡次失信导致的调解危机,通过持续督促、明确节点、强化后果等技巧,逐步重建当事人的履约信心。这其中体现的信用修复功能正是商事调解的独特价值所在:通过调解过程的充分沟通和方案的自愿达成,重塑当事人的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