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调解助纾困,分期付款巧平衡
发布时间:2025-06-30基本案情:
2025年6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雁塔法院委派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22年8月,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某建筑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原告按照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该合同于2023年11月供货完毕,被告出具结算书金额306万余元,原告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截止起诉之日,被告仅陆续付款165万元,剩余141万余元仍未支付。期间原告通过电话、拜访等方式多次催要,被告仍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遂将被告诉至雁塔法院。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指派了擅长合同纠纷领域的调解员袁媚琳负责此案。调解员接手该案件后,调解员在正式调解前做了充分准备:首先全面梳理了案件材料,包括《物资采购合同》原件、分批供货清单、总结算书、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其次针对材料中的疑点制作了详细的询问提纲。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双方对基本事实争议不大,主要分歧集中在质保金的支付条件及剩余货款的具体金额上。针对质保金,调解员严格依据合同约定的两年质保期条款,确认该款项尚未达到支付条件;对于剩余货款,被告基于资金周转压力,对欠款中的部分金融提出确认调解方案。在沟通阶段,调解员组织多轮“背对背”调解,采用分项突破,整体推进的策略,就货款与质保金问题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被告展现出积极履约的诚意,主动支付部分欠款并确认调解方案。
最终,双方达成阶梯式付款的方案:被告分三期支付确认的部分货款,质保金待付款条件成就时另行结算。调解结束后,双方均表示将继续保持业务合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纠纷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
本案作为典型的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纠纷案件,呈现出标的额大、履行周期长、证据材料多等专业特点。调解员建立证据链审查到对账到法律释明的一体化调解模式,精准把握了案件的关键争议点。在处理质保金这一专业问题时,严格依据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条款,既维护了契约的严肃性,又通过设置后续结算机制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对行业惯例的尊重和对法律规定的坚守,体现了商事调解的专业化水平。
本案调解过程中展现的促进继续合作理念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在建设工程领域,供应商与施工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往往比单个合同的得失更为重要。调解员通过引导双方着眼长远利益,不仅解决了当下的欠款纠纷,更修复了受损的商业信任,为双方未来的合作奠定了基础。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进程中,专业化的商事调解正在成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商业文明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