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纠纷情理融,细纷妙解止争端
发布时间:2025-07-04基本案情:
2025年6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西咸法院委派的一起的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24年12月,西安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党某(以下简称“被告”)在未央区某商铺签署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车辆租金和空置租金及违约金。租赁期间,被告车辆因个人原因提前解约,因此产生违约金和保险费。截止起诉之日,原告多次协商处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支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无奈将被告诉至西咸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押金、拖车费、医药费合计8560元。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指派了擅长该领域的律师调解员李咏霞进行调解。调解员受理案件后,敏锐把握到案件的特殊性: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双方存在两年多的工作往来,这为调解创造了独特的人际基础。调解员在正式调解前,主动与前来参加调解的原告公司负责人深入交谈,不仅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更掌握了合同之外的人际关系背景,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实质调解阶段,调解员首先采取"面对面"方式,让双方充分表达诉求。原告坚持按照合同约定主张全部费用,而被告则以经济困难为由请求减免。当谈判陷入僵局时,调解员及时转为"背对背"调解: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的经济状况,引导其回忆双方过往良好的工作关系;另一方面向被告详细解释《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并帮助其核算出更精确的欠款金额。
在关键的金额确定环节,调解员展现出专业的法律素养。针对8560元的诉讼请求,调解员逐项核实:其中押金确属合同明确约定;拖车费有相关票据佐证;而医药费因缺乏直接证据支持,经调解员建议,原告同意予以放弃。这种基于证据的精细化调解,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被告的负担。最终达成的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当场支付5000元了结此案,原告放弃其余款项并立即撤诉。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车辆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案例,调解过程中展现了商事调解灵活、高效的特点。虽然案件涉及金额不大,但调解员仍然认真对待,通过专业、细致的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调解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深入了解双方背景,为调解创造了良好基础。其次,在调解陷入僵局时,调解员灵活转变策略,从"面对面"调解转为"背对背"沟通,有效缓解了双方对立情绪。
本案的启示在于,有效的商事调解不仅要解决纠纷,还要尽可能修复关系。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程中,应当更加重视商事调解的情理交融特性,培养更多既懂法律、又通人情的复合型调解人才,让冰冷的法律条文通过温暖的调解艺术得到更好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