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析账明分歧,多方协谈定纠纷

发布时间:2025-07-09

基本案情:

20256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渭南临渭法院委派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20188月,陕西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因业务需要与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签订《合同协议书》,委托原告承揽己方某基地生产区项目,合同约定了施工期限和工程总价,费用支付方式为分段支付。201812月,原告按约完成工程,质检合格并提供相应的质保服务,并依被告要求开具发票,完成其向下自身义务。但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支付了部分款项,至今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项。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遂将被告诉至临渭法院。

 

调解情况:

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指派了擅长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丛珊进行调解。调解员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工程款的具体金额认定上,由于原告在诉讼请求中将生产道路、辅助设施建设及管理房建设两项工程合并计算,导致款项核算存在较大分歧。面对这些难点,调解员首先通过调取原始施工合同、验收单据等材料,梳理工程项目的具体构成;其次,组织双方财务人员逐笔核对往来账目,区分两项工程的款项支付情况。

在实质性调解阶段,调解员采用分项调解的方首先就无争议的管理房建设工程达成调解意向;随后针对存在争议的生产道路及辅助设施工程,通过对比施工图纸变更记录和现场勘验照片,确认最终金额。在付款方式上,双方就付款时间节点产生激烈争议:原告要求调解达成后立即支付,被告则坚持必须收到司法确认裁定后才付款。调解员敏锐把握到这一程序性争议的本质是信任缺失,经与庭里沟通,提出缓冲方案:将折中付款时间定在30被告要求收到裁定书后付款,就裁定书出具时间与庭里沟通确认,最终确认可以在30日前送达裁定,双方调解成功。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面对复杂的工程款核算问题,调解员 取了扎实的基础事实查明策略。通过调取原始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最初的权利义务约定,依据合同中关于工程范围、计价方式等条款,为款项核算提供基础框架;借助验收单据,确认工程已按约完成且质量合格,进一步夯实原告主张工程款的基础。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充分体现了调解工作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原则。

同时,当双方在付款方式上因信任缺失产生激烈争议时,调解员敏锐洞察问题本质,提出缓冲方案。与庭里沟通确认裁定书出具时间,并将付款时间定在30日,这一方案既考虑了被告对司法确认裁定的合理担忧,又兼顾了原告对资金回笼的急切需求,增强了调解方案的权威性与可执行性,成功重建双方信任,促使调解成功,体现了调解工作中灵活应变、平衡利益的高超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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