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架桥化争议,明析风险促协商

发布时间:2025-07-10

基本案情:

20256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雁塔法院委派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244月,汉中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为原告某工程项目采购商品混凝土,并约定供货期限和合同预计含税总价。供货后,双方在当日进行结算,确认了实际供货量和货款金额,其中明确约定被告应于20251月前付清全款。但截止起诉之日,被告仍欠款本金加逾期利息合计185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向雁塔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逾期利息及诉讼费用。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指派了擅长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刘军进行调解。鉴于双方争议焦点集中,调解员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首先与原告进行沟通。调解员向原告阐明,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不仅审理周期较长,预计需数月时间,且判决生效后可能面临执行难题,若被告确无支付能力,原告实现债权的时间可能进一步延后。同时,结合当前建筑业普遍存在的经营压力,调解员建议原告考虑给予被告一定的资金筹措期限。原告代表经审慎考虑后表示,可适当放宽付款期限,但利息需按约定执行,且付款时间不得过度拖延。

随后,调解员与被告代理人沟通时指出,被告虽认可欠款事实,但逾期未付的行为若进入诉讼程序,除需支付货款及利息外,还将承担诉讼费用,且可能对企业信用造成不良影响,进而影响其后续经营活动。被告代理人表示,公司确因资金紧张难以即时支付,希望能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并承诺将尽力筹措资金

最终,在后续多次电话沟通及组织线下调解后,双方同意了分三期付款的方案,并于2025610日签署调解笔录。同时,双方共同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以赋予强制执行力。

 

案例评析:

从案件本身来看,双方对欠款事实无实质争议,核心矛盾聚焦于付款期限与利息支付,这类纠纷在当前建筑业资金周转普遍紧张的背景下具有一定代表性,调解的成功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的背对背调解方式,不仅向原告客观分析诉讼程序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与执行风险,同时结合行业现状引导其体谅被告的资金困境,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诉求,又为协商留出了空间;对被告则明确指出诉讼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包括额外费用支出与企业信用受损,促使其正视还款责任。这种深入申请人需求的沟通策略,有效缓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为达成共识创造了条件。

受托守正 · 允中促和

服务功能强大、市场认可度高的一流的商事调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