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是非明分歧,促和履约解纷争
发布时间:2025-07-15基本案情:
2025年6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灞桥法院委派的一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2023年9月,西安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西安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项目合作协议》,约定被告作为原告的分销方对外销售部分项目房屋,并约定原告先行向被告支付前置佣金10万,待被告对外分销房屋后在佣金中相应抵扣,如超出则由被告予以退还。合同签订后,被告并未对外就原告分销房屋进行销售,截止起诉之日仍有8万元前置佣金未予退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遂将被告诉至灞桥法院。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指派了擅长房地产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张聪侠进行调解。调解员接到案件后首先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初始阶段,原告因被告此前多次承诺未履行,情绪较为激动,明确表示难以接受任何形式的分期还款,希望对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
调解员在短时间内准确把握局势,决定先行对原告进行单独背调沟通,从理性角度分析现有执行路径的现实障碍与成本,同时指出调解所带来的灵活履约空间。经过稳妥疏导,原告情绪逐渐缓和,为下一轮实质性调解创造了条件。随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第二轮协商。在全面了解情况的过程中,被告表示,合同签订后不久便因病住院休养近一年,未能有效推进分销事务。调解员注意到,双方曾为业务合作朋友,在这一基础上,从情谊出发引导原告换位思考;同时劝导被告设身处地体会原告垫资压力,推动其作出实际让步。
经过反复沟通与方案调整,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8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分四期进行支付,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则剩余款项将全部视为预期,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就调解协议完成签字确认后,案件调解成功。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围绕商品房代理销售过程中有关“前置佣金返还义务”展开的商事合同纠纷,实质争议在于履约失败后的责任承担及违约处理方式。该类纠纷在房地产营销行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尤其在经济环境不确定与市场调整背景下更易高发。
调解员在案件处理中对当事人双方情绪与利益的准确识别是本案成功调解的关键所在,通过及时背调原告安抚其情绪,到了解到被告履约受限的背景后,引导双方基于过往关系建立同理共情。从中立立场出发推进对话,实现情绪缓解与信任重建的同步进行。通过本案可以看出,高效的调解工作不仅是权利义务的重新确认,更是对关系修复与履约信心的重建,在减轻法院诉累、推动社会诚信机制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