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留尾款,调解对话破僵局

发布时间:2025-07-24

基本案情:

20257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西咸法院委派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237月,西咸新区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公司”)与某路桥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签订《供应合同书》,约定由原告公司为被告公司供应碎石材料。后续合作过程中,双方于20238月对账确认,材料款合计为90万余元。履约期间,被告已支付部分款项,截止目前仍有8万余元未支付。后因原告公司注销,其债权债务由原股东李某(以下简称“原告”)承继。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向西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材料款。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委派了擅长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高记进行调解。调解员在调解前对合同条款、付款记录等材料进行了细致审阅,初步判断本案合同成立有效、履行情况较为清楚,具备较好的调解基础。调解的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双方核心诉求,并在支付方案上取得平衡。

原告的核心诉求是追回剩余材料款,同时表示在履行时间上愿意作出适度让步;而被告则明确希望通过和解解决争议,避免对经营声誉产生影响,且表达了未来继续合作的意愿。但在履行期限、律师费和调解费的承担问题上,双方出现分歧,调解进展一度陷入僵局。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未亲自到场,调解员临机应变,采取“背靠背”沟通方式,分别与原被告本人电话沟通,明确传递对方诉求与立场,并就争议焦点逐一突破。调解员援引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重点释明违约责任及合同维权成本由违约方承担的常见做法,争取被告对律师费和调解费用的合理承担。

在达成金额共识后,调解员进一步引导双方回归合作视角,强调当前解决纠纷、保留合作空间的重要性,帮助双方调整心理预期、缓解情绪对抗。最终,双方就付款总额及分期履行计划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件典型的因材料供应合同未履行完毕引发的付款纠纷。在案情本身并无复杂法律争议的情况下,双方对费用负担和履行方式仍存在明显分歧,调解工作的重点便转向了心理预期管理与履约路径的平衡设计。

调解员在本案中灵活运用背靠背调解模式,有效应对了当事人不到场带来的沟通障碍,最大限度避免了直接交锋所带来的情绪升级。同时,准确把握各方底线,围绕合同义务进行释法与共情并用,引导双方逐步靠近调解共识,是促成本案调解成功的关键因素。同时,本案也展现了在合同类商事纠纷中,调解不仅是“息诉”的路径,更是推动信用履约、修复商业关系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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