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沟通铺坦路,现场调解定良方
发布时间:2025-07-31基本案情:
2025年7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西咸法院委派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24年12月,西安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林某(以下简称“被告”)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一辆小型汽车租赁给被告使用,并明确约定了押金、租期及每月租金。合同签订后,被告于2024年3月至2025年4月期间多次逾期未缴纳租金,原告与被告沟通后仍未偿还欠款。2024年12月,原告发现被告将车辆开至河南省,遂委派公司人员将车辆拖回,被告要求原告为其保留车辆,后续结清费用后重新开走。但截止起诉之日,被告未作出任何处理。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指派了擅长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律师调解员李咏霞进行调解。调解开始前,调解员与调解秘书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面了解案情细节、争议焦点及双方心理预期。为确保调解顺利进行,调解员对双方提交的《汽车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进行了认真审查,并确认双方在事实方面争议不大,分歧主要集中在赔偿金额及付款方式上。
调解当天,调解员首先营造平等、尊重的沟通氛围,邀请双方充分陈述诉求和理由。原告坚持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全部拖欠款项及违约金;被告则表示,拖欠款项确实存在,但因近期资金紧张,难以一次性偿付,且希望在赔偿标准上适当减免。
谈判过程中,双方一度因违约金数额及付款期限问题出现僵持。调解员灵活调整策略,采取“背靠背”单独沟通的方式,从法律风险、执行成本以及维护信用记录等角度分别释法说理,帮助双方换位思考。同时,调解员强调调解的柔性优势,指出通过分期付款既可保障原告权益,又能让被告有缓冲时间,避免债务链断裂引发新的矛盾。经过数轮协商,双方逐渐缩小分歧,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所欠车辆租金、违约金、车损费等费用,合计分八期付清。付款顺序为先偿还本金,再支付违约金及合理损失。双方同意该协议作为法院司法确认的依据。
案例评析:
本案调解成功的关键在于以下几点:首先,前期准备充分。调解员在正式调解前,通过多次电话沟通与证据审查,全面掌握案件脉络和争议焦点,为调解现场的高效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次,坚持中立、公正。调解员在处理双方诉求时,既不偏袒一方,也不回避一方的责任,通过引用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让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从而增强调解结果的可接受性与执行力。
最后,兼顾法律效果与人文关怀。调解员在坚持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双方长期合作关系与履约能力,促成分期付款方案,既维护了债权人的权益,也为债务人预留了履约空间,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