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算留欠款,分期支付握手和

发布时间:2025-08-05

基本案情:

20256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汉中汉台区法院委派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2024年期间,陕西某设备有限公司先后中标3个设备采购项目,与汉中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分别签订《采购合同》,对采购物品种类、数量、价格、付款时间等内容进行约定。20219月,被告对原告供货进行验收,结果全部合格,202412月,被告出具竣工结算报告,被告应支付原告100余万元。但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资金紧张为由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遂将被告诉至汉台法院。

 

调解情况:

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指派了调解经验丰富的律师调解员武婷婷进行调解。调解开始后,被告承认欠款事实,并称已于上月支付部分本金,因此本金应该进行调整。被告提出,其在合同中系代签方,实际履约主体应为当地教体局,因此最终付款安排需由教体局同意。针对这一情况,调解员迅速联系教体局工作人员,协调沟通可能的解决方案,并推动三方形成一致意见。

原告方面则坚持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及全部逾期利息,理由是设备采购款已拖欠近一年,企业现金流承压。被告则坚决不同意利息部分,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在此情况下,调解员采用了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精准施策。在多轮往返沟通与利益平衡之下,调解员提出“分期支付+利息减免”的综合方案,既满足原告资金回笼的核心诉求,又减轻被告的短期资金压力。双方逐渐接受该方案,并最终达成一致。

最终,双方约定对剩余款项分两期支付,任一期未按约支付的,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逾期利息,直至付清,并可申请强制执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工程设备采购合同纠纷,金额较大、履约周期长、涉及多方主体,矛盾的核心在于欠款及逾期利息的计算与履行方式。调解员在僵局中果断采取背靠背调解,避免双方在同一场合情绪对立升级,同时能更精准地把握双方真实底线,为方案设计创造空间。

本案再次证明,在合同履行类纠纷中,调解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实现权利救济,同时维护商业关系与社会稳定。对于类似涉及政府项目、教育工程等领域的欠款纠纷,及时引入专业调解力量、运用灵活策略,往往能在法律框架下实现最佳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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