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付生分歧,调解有序解纷争
发布时间:2025-08-08基本案情:
2025年7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雁塔法院委派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23年10月,陕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西安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某系统开发合同》,约定由被告为原告公司开发通讯系统,合同约定原告一次性支付技术开发费,被告按两个阶段交付技术研发成果。后因被告逾期未交付,双方于2023年11月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开发进度及验收标准,约定被告的交付期限延迟半年。后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交付,导致项目整体停滞,原告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雁塔法院。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指派了擅长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杨冬丽进行调解。调解员迅速组织阅卷,全面掌握争议焦点,并联系双方确认调解意愿。在第一次调解中,原告坚持全额退还已付款项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被告则提出已退还50,000元,仅愿意分期支付剩余款项,并请求部分免除违约金。双方分歧明显,调解陷入僵局。
调解员在深入分析合同条款、补充协议以及履约材料基础上,采取“背对背”方式单独与双方沟通,积极营造缓和氛围。在与原告沟通时,调解员一方面肯定其维权合理性,另一方面客观指出进入诉讼程序可能面临的周期长、成本高、执行难等现实问题;在与被告沟通时,调解员明确指出其违约事实已成立,如不及时履约可能承担更高利息及法律责任,且会对企业信誉造成不利影响。
双方逐步收敛立场,最终在调解员引导下就付款方式、履约保障、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协议。根据调解协议,被告分三期支付剩余技术开发费用,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技术开发合同纠纷,争议焦点集中在开发成果交付滞后、违约责任认定及退费安排。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注重依法调解与情理疏导并重,准确识别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关键节点与争议点,灵活采用“背对背”方式引导双方理性对话,突破思维僵局,寻找平衡方案。
调解员特别关注履约保障措施的设计,在调解协议中设置分期履约计划与逾期责任条款,既满足原告实际回款需求,也照顾到被告短期资金压力,有效提高协议的可执行性和稳定性。本案的成功处理,为此类合同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通过调解平台的专业介入,实现了纠纷处理的“止争”与“促履”双重目标,体现了调解机制在商业纠纷治理中的独特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