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起诉明主体,调解助企渡难关

发布时间:2025-08-15

基本案情:

20257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西咸法院委派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2211月,陕西某钢板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签订了《钢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项目为某地污水泵站工程,明确了产品租赁清单及价款,合同价款总计13万余元,在202311月之前一次性结算租金。同时约定,若甲方延期付款,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交付租赁物,被告工作人员进行了签收确认,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因多次催要未果,原告遂将被告二及合同中加盖公章的另一单位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被告一”)一并诉至西咸新区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

 

调解情况:

接到案件后,中心迅速指派擅长该领域的律师调解员任媛媛进行调解。调解伊始,调解员首先倾听了原告的诉求。原告坚持认为,合同上既有被告二的签字,也加盖了被告一项目经理部的公章,理应由二被告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被告二则表示,公司资金链近两年受到严重冲击,虽承认欠款事实,但无力一次性履行。与此同时,被告一拒绝参与调解,坚称其与合同无关。

为打破僵局,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分别与各方沟通。在与原告交流时,调解员指出:虽然合同上出现了被告一项目经理部的公章,但该公章并非被告一的正式印章,是否备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存在疑问;且从送货、退货、结算到部分租金的支付,均由被告二直接完成,已形成事实合同关系。若坚持要求被告一共同担责,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调解员进一步分析利弊:若坚持两被告共同担责,诉讼周期长、执行风险大;若撤销对被告一的起诉,聚焦于被告二履行付款义务,更有利于快速收回欠款。

在耐心释法析理下,原告最终同意撤销对被告一的起诉。随后,调解员转而与被告二沟通,既表达了对企业资金困境的理解,也明确告知其合同的严肃性及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被告二最终表示愿意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并提出分期付款方案。双方很快形成一致意见:被告二在约定期限内分期支付剩余租金,并承担相应调解费用。至此,该起租赁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案例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既涉及租金逾期支付问题,也牵扯到合同主体及盖章效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不仅原告可能面临迟迟无法收回租金的风险,被告企业也可能因诉讼判决导致信用受损、经营困境进一步加剧。

解员精准抓住合同主体不明的疑点,合理引导原告放弃对被告一的起诉,避免了冗余诉讼与无效执行。同时并未一味要求被告立即全额付款,而是结合企业资金状况,设计分期付款的履约方案,使原告的债权得到保障,也为被告保留了企业运转空间,促进了企业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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