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争点定分寸,释理以情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10-24

基本案情:

20259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西咸法院委派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汉台区某装饰经营部(以下简称“原告”)和中铁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分别于202210月和12月签订《工程物资购销合同》两份,之后,又分别于20231月和8月签订《工程物资购销补充合同两份》。合同约定,原告在汉中市某工程承包项目中向被告供应活动板房等建筑物资。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了物资并完成使用,被告确认物资无质量问题。但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拖欠尾款40万元未支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遂将被告诉至西咸法院。

 

调解情况:

中心在接到案件后,迅速指派了擅长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罗震东负责调解。受理案件后,调解员认真核查起诉状及合同材料,全面梳理双方争议焦点。经了解,被告对供货事实、金额及欠款数额均无异议,仅对合同落款公章与公司名称不一致及违约金计算问题存在疑虑。调解员在核实环节中逐项比对合同、结算单及付款凭证,对签章及签字人员的身份进行严格确认,排除了合同主体不一致的疑虑,明确双方交易事实和法律关系。

针对违约金争议,调解员释明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法律后果,建议双方从节约诉讼成本、促进履行的角度出发协商解决。经充分沟通,原告表示理解,同意放弃违约金请求,仅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随后,调解员结合被告企业资金审批周期及付款计划,促成双方就付款时间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调解协议,一起长期拖延的货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例评析:

本案争议虽集中于货款支付,但合同签章不一致、违约金标准缺失、履行期限协商等问题交织,增加了案件的复杂度。调解员依实事求是为原则,精准识别争议点,西安释法明理、再促实履,成功打破僵局。调解团队在细节核实,确保合同、结算及付款凭证逻辑闭合方面,为双方确立事实共识提供了依据;在情理疏导方面,调解员引导原告理解诉讼周期长、执行难度大的现实问题,同时劝导被告珍惜信用,尽快履行合同义务。

本案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又为被告保留了合作诚信空间,实现了双赢。案件的高效化解充分展现了商事调解以法释理、以情促和的独特优势,为类似建设工程及物资供销类合同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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