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案并调重实效,释法析理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5-10-30基本案情:
2025年10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鄠邑法院委派的一批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23年至2025年期间,汉中某建材经营部(以下简称“原告”)与西安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多次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采购砂石材料。合同明确约定:原告凭被告提供的过磅单,于每月26日至27日到被告处办理上月所供材料的结算挂账手续;原告开具发票后被告应及时支付货款。合同履行期间,原告依约向被告供应砂石材料,被告亦出具了过磅单及原材料购进结算单。但在长期合作中,被告未能按约支付全部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被告诉至鄠邑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银行账户,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
调解情况:
案件受理后,调解中心迅速指派擅长处理合同类批量纠纷的律师调解员张丽华负责调解工作。调解员在接案后第一时间对几案进行了梳理比对,确认案件主体一致、争议焦点集中,并就合同履行情况、对账记录、保全资料等逐一核实,制定了整体调解方案。调解伊始,调解员分别听取了原被告的陈述。原告主张被告应于2025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货款及保全申请费、调解费和部分利息;被告认为欠款金额较大,短期内无法一次性支付,且对保全费、调解费及利息不予认可。
针对双方分歧,调解员首先向原告释明诉讼风险,指出若案件继续审理,周期长、成本高,且年底案件积压严重,不利于尽快实现债权。考虑到被告确有资金困难且有调解意愿,调解员建议原告在货款外适当让步,放弃利息、保全费及部分调解费,以促进案件整体化解。随后,调解员又与被告单独沟通,从法律后果角度释明风险,并强调账户冻结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建议被告积极履行付款义务,承担保全费及部分调解费,以换取账户尽快解封。
在调解员的多次沟通协调下,双方逐渐缩小分歧,最终达成一致:被告同意分期支付剩余货款,并承担保全费及部分调解费;原告同意放弃利息及其他附带费用,并申请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如被告未按期付款,则需承担违约责任。至此,这起批量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化解。
案例评析:
该案的调解不仅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减轻了被告的履行压力,促进了双方的持续合作。一方面,调解员引导原告从诉讼周期、执行效率、资金回笼等角度理性让步;另一方面,督促被告从诉讼成本、信用风险、企业运营等方面权衡利弊,主动履约。双方最终在法理与情理的交融下达成和解。
本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调解员在批量纠纷案件处理中的专业性与策略性。调解员在充分掌握事实的基础上,通过“以法释理、以理服人”的调解思路,精准把握双方心理预期,在分歧中找到平衡点,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