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以法正释分歧,事以理和解纷争

发布时间:2025-11-12

基本案情:

202510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灞桥法院委派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2112月,西安某展柜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西安某劳务有限公司、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被告”)签订《某小区家具定做合同》,合同约定原告按被告要求制作展柜,同时被告一对被告二的付款承担保证责任。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交付给被告合格的产品,截止20231月,双方通过微信对账,确认了项目的总货款及税费。后期被告未在规定时限内付款,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有部分货款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被告诉至灞桥法院。

 

调解情况:

中心接到法院委派后,指派了擅长该领域的律师调解员马志勇负责调解。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同调解秘书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确定调解时间后提前审核被告授权文件的有效性,并提醒双方准备合同、对账单、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为调解顺利展开奠定了基础。

调解伊始,调解员对双方提交的证据逐一进行审查,对合同的关键节点进行了梳理确认,双方对合同签订及履行事实无异议,仅在付款方式及履行期限上存在分歧。调解员秉持中立立场,采用“背对背”方式分别听取双方意见。经过数轮沟通,双方在调解员的引导下逐步拉近立场,原告表示愿意在利息及付款期限上适当让步,被告亦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履行付款义务,调解员适度提出分期偿付的建议,双方一致认可该方案。

调解笔录制作完成后,调解员在与调解秘书的复核过程中发现,笔录模板中部分表述对担保责任界定不够严谨。为确保文书规范性与可执行性,调解员主动与法院沟通协调,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双方线上确认后,重新签字确认,调解笔录正式生效,至此纠纷圆满化解。

 

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建设工程类买卖合同纠纷,合同关系清晰但履行受阻,兼具商业理性与法律约束的双重特征。调解员针对担保方责任范围及利息计算方式,调解员结合民法典担保编的规定进行法律释明,帮助当事人准确理解自身法律地位,打消了被告的抵触心理。在发现笔录模板存在表述歧义时,调解员及时与法院沟通修订,确保调解文书的准确性与执行力,体现了对调解质量的高标准要求。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实现了债务清偿,也维护了双方长期合作的商业基础,节省了司法资源,展现了商事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商事秩序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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