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供销有凭据,资金周转得协调

发布时间:2025-11-17

基本案情:

202510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灞桥法院委派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251月,陕西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某市中医院(以下简称“被告”)签订《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合同》,约定由原告按照医院订单配送药品,并按期对账结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于20252月通过《企业征询函》确认医院尚欠药款100万余元,对账后原告继续供货,被告另行支付了部分药款,但仍有大额货款未能支付。因多次催要无果,原告遂向灞桥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立即由调解秘书联系双方确认调解意愿,并指派擅长该领域的律师调解员马志勇负责调解。调解初期,被告方仅由普通工作人员接听对话,未能有效进行反馈,且表示无权决定是否参与调解。调解秘书判断其为消极应对后,及时向原告说明情况并建议提供更有效的联系方式,原告遂提供医院院长的联系方式,经有效沟通后,院长同意协调安排调解。

调解过程中,被告两次提出自行私下解决,试图延后正式调解程序,调解员结合原告另一起正在调解的案件情况,向原告说明大额债权在无文书保障情况下的风险,并建议坚持通过司法认可的调解方式解决。随后,调解员与被告多次沟通,强调调解达成后形成的法律确定性及履行可控性,逐步促使双方回归正式协商轨道。

而后,调解员在查明对账事实及供货情况无争议后,围绕付款节奏、履行保障、分期安排等焦点逐项沟通,引导双方在压力与能力之间寻找平衡点,在双方可接受的期限内达成分期履行方案。最终确认被告以分六期的方式支付全部货款,本案调解顺利结束。

 

案例评析:

本案呈现出典型的医疗机构拖欠货款纠纷特点:债权金额较大、对账明确但付款周期受单位内部预算及上级流程影响,导致履行迟延。原告保存了完整的订单、发票和对账资料,使债权范围清晰明了,为调解建立了扎实基础。

本案的难点不在于事实认定,而在于如何推动被告从“拖延态度”转变为“积极履行”。调解秘书在前期沟通中及时识别被告消极应对的方式,迅速调整联系策略并对接至医院决策层,为调解顺利开启起到关键作用。调解员则在正式谈判中兼顾医院履约压力与原告资金需求,通过设置合理分期、明确逾期责任、强化司法确认效力,使双方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达成一致,体现了调解的专业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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