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清楚矛盾明,多轮沟通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5-12-01

基本案情:

202510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渭南临渭法院委派的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2017年,李某(以下简称“原告”)与张某(以下简称“被告”)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原告作为承揽人,负责为被告的某工程提供劳务资源及相应工程材料,双方明确约定了工程概况、价款、承包方式等主要条款。原告严格依据合同约定进程提供劳务,并于6月完成合同全部约定,但被告在验收工作成果后仅支付了部分报酬。20214月,原告与被告签订欠条,明确约定了被告拖欠工程款数额,后续原告多次催讨欠款,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遂将被告诉至临渭法院。


调解情况:

中心接到委派后,迅速指派了擅长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朱美玉负责调解。调解初期,被告承认欠款事实,并表示并非拒绝履行,而是因自身经营周转困难,多个工程项目回款未能到位,致使暂时无力全额支付。被告提出希望三年内分期还款,但不愿承担任何利息。原告则明确表示,长期被拖欠工程款已严重影响家庭和经营压力;且合同中明确了违约责任,如全面免除利息既不合理,也不符合合同约定。

由于双方对利息是否承担分歧较大,首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双方情绪对立,调解暂告失败。但调解员综合判断认为双方均存在和解意愿,争议核心集中在利息幅度与还款节奏上,仍具备调解空间,因此继续开展“背对背”沟通。向原告分析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诉讼的时间成本,调解有助于提升真实回收率,避免因漫长的执行程序而延迟本金回收;对被告则说明在有明确书面约定下,承担部分利息是避免更大不利后果的最务实选择。

经过调解员持续两周的沟通引导,双方逐步形成折中思路,愿在可控利息与分阶段履约的框架下再度谈判。第二轮调解时,双方在调解笔录上正式签字,达成一致。


案例评析:

本案的关键难点不在于工程事实,而在于逾期利息与实际履行能力之间的冲突。被告欠款事实清楚,但资金周转困难;原告虽依法享有利息请求权,却更担忧长期拖欠导致更难回款。调解的核心价值,就是帮助双方在法律权利与现实履行之间找到平衡点。

本案的成功充分体现出商事调解在工程领域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它不是简单的让步换和解,而是在充分理解事实基础和当事人处境的前提下,帮助双方重新构建一条现实可行的履行路径。通过持续沟通与风险平衡,该案最终实现了长达八年的历史欠款得以清偿,为类似纠纷的调处提供了一个兼具灵活性与严谨性的实践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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