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调解化争议,司法确权纠纷解

发布时间:2026-01-14

基本案情

2025年12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受雁塔法院的委派负责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2023年9月,原告某建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公司签订《白灰供货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承建的项目供应白灰材料,合同估算金额31.8万元,并明确了结算与违约条款。原告公司依约完成全部供货且货物经对方验收使用后,被告因其合作方款项未付导致自身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合同约定结清货款。

2024年1月,双方签署《结算单》,对供货总量、已付及未付金额进行了书面确认。然而,签单后被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指派擅长买卖合同纠纷的律师调解员罗震东负责本次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对基础事实与债权债务关系均无异议:建材公司提供的合同、结算单及付款凭证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清晰证明了欠款事实与具体金额。建设公司对此予以认可,并坦诚说明了其资金困难的缘由。

在此共识基础上,调解聚焦于寻找可行的解决方案。建设公司展现了积极的履约诚意,主动提出了分期偿付的方案。建材公司也从维持商业关系与实现债权的实际出发,在违约金主张上作出了大幅让步。经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建设公司分两期支付货款15万元及违约金1.5万元,并约定了明确的支付期限。协议同时明确,若任一期付款违约,建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为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力,确保调解成果“落地有声”,在调解员指导下,双方共同向雁塔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后出具裁定书,为协议的履行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案例评析

本案是“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效、权威化解商事纠纷的典型实践。其成功,首先得益于债权人规范的履约与证据留存意识。完整的合同、清晰的结算单与付款记录,使得事实无可争议,为快速进入和解协商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次,双方务实、诚信的态度是纠纷得以化解的关键。债务人未回避责任,主动提出可行方案;债权人为促成和解,在权益范围内作出合理让步,体现了商事主体之间的互谅与长远眼光。

司法确认程序为调解协议赋予了与判决同等的强制执行力,彻底消除了债权人对于调解协议可能沦为“一纸空文”的顾虑,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根本目标。此模式不仅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与当事人的时间成本,更通过非对抗性的方式维护了商业关系的存续,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可复制、可信赖的优选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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