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 关于选聘第二期商事调解员 及开展第一期调解员续聘解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4

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

关于选聘第二期商事调解员

及开展第一期调解员续聘解聘工作的通知

距离2024年8月23日我中心开展的第一期商事调解员选聘工作即将届满2年,又值《商事调解条例》(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即将正式生效施行。为深入落实《商事调解条例》中关于商事调解员的最新规定,进一步充实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 “中心”)商事调解员队伍,优化调解员专业结构,提升商事调解服务质效,更好发挥商事调解在化解商事争议、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经中心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二期商事调解员,同步开展第一期商事调解员的续聘、解聘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期商事调解员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个人信誉,拥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2、65岁以下,身体健康,心智健全,具备履行商事调解员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且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商事调解工作;

3、具备法学、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国际贸易等商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持有律师、会计师、经济师、仲裁员、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或具备上述相关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拥有2年及以上商事领域从业、服务、研究或纠纷处理经历,熟悉商事交易规则、行业惯例及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独立开展商事调解工作的沟通协调、分析研判和矛盾化解能力;

5、无刑事犯罪记录,无被吊销专业执业证书、开除公职、违规解聘等不良从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他各类失信惩戒名单,无其他影响调解员职业形象的不良情形;

6、自愿接受中心的业务管理、专业培训和监督考核,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调解纪律,积极履行商事调解员职责,按时完成相关调解工作任务;

7、严格符合《商事调解条例》(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商事调解员的所有最新规定及其他任职条件。

二、相关工作要求

请群内全体现有商事调解员高度重视此次选聘及第一期调解员续聘、解聘相关工作,切实履行行业责任,广泛传播本次选聘信息,转发二维码,主动发掘并推荐符合上述选聘条件、具备良好专业素养的优秀人员参与第二期商事调解员选聘。

二、推荐人员选聘政策

本次第二期商事调解员选聘工作中,经我中心现有商事调解员推荐的人员,可扫附件中的推广二维码提交相关信息,申请材料经中心书面审核通过后,在后续选聘环节中予以优先考虑。请各位调解员持续关注群内官方信息,切实做好信息传播与人员推荐对接工作,共同推动中心商事调解事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杨 13022830773

李菲菲 19265074491


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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