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斡旋纾困境,倾心调解促履约

发布时间:2026-06-10

基本案情

2026年5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受鄠邑法院的委托,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西安某商贸公司与被告陈某自2019年起建立合作关系,由原告向被告供应活动门、彩铝幕墙等金属建材。原告依约完成全部供货,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截至起诉之日尚欠货款3万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要求被告清偿货款并按LPR的1.5倍支付逾期利息及诉讼费、保全费。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迅速指派调解员田鑫负责本案。调解员首先组织双方逐笔核对供货单、签收记录及付款凭证,确认欠款本金3万元准确无误。被告对欠款事实及金额无异议,但表示近期工程款回笼困难,无法一次性付清,希望分期偿还;原告则认为被告拖欠时间较长(自2024年9月起逾期),已失去信任,坚持一次性付清本息。

针对履约方式与信任修复的矛盾,调解员制定了“首付+分期”的三步策略。第一步,向被告释明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逾期付款需承担利息、诉讼费等,总体负担更重。第二步,分别谈话重建信任:向原告指出被告并非恶意赖账,而是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若坚持判决,即使胜诉仍可能面临执行难。向被告强调应拿出“诚意方案”以换取原告让步。

第三步,设计折中方案:被告在协议签署后7日内支付首期款8,000元,剩余欠款6个月等额偿还;原告放弃超出LPR一倍的利息,仅按LPR计算,并放弃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支出。经过两轮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案中调解显著降低了诉讼成本,避免了公告送达、缺席判决等程序空转,原告在短期内收回首期款,被告免于诉讼负面记录。其次,“首期支付+尾款分期”方案破解了履行能力困局:首期款释放被告诚意,部分满足原告即时回款需求;后续分期将还款压力分散在半年内,避免“判决后无财产可执行”的僵局。

本案提醒经营者:应坚持“一次一单、每单签收、定期对账”的规范管理,完整的证据链是推动对方快速履约的重要筹码。该案充分体现了商事调解在小额纠纷中“低成本、高效益”的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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