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相融消隔阂 互谅共赢解商争
发布时间:2026-08-03基本案情:
2026年5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收西咸新区人民法院委托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工程科技企业与被告工程建设企业签订材料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工程橡胶支座系列材料,合同约定了完整供货标准、验收流程及款项结算方式。合同生效后,原告严格恪守合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全部货品交付工作,并配套提供专业安装指导服务,全面履行己方合同义务。被告完成全部货品验收签收,确认货品质量、数量均符合合同约定。合同履约期间,被告支付大部分货款,剩余部分尾款未按约定时限结清。原告多次通过书面、线上沟通等方式催告还款,被告始终未能履约,双方自行协商未果,原告遂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情况:
人民法院依托诉前多元解纷机制,将本案委派至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由专职调解员郭晓静承办本案。双方当事人均积极配合调解工作,自愿放弃庭审诉讼程序,接受商事调解处置模式。调解员依规核验当事人主体身份,细致告知调解程序、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关规范标准,双方对调解组织及流程均无异议。
事实核查阶段,原告当庭提交买卖合同、供货签收单据、安装服务记录、付款凭证及催档材料等完整证据链。被告对全部供货事实、欠款事实予以认可,无任何实质性争议。被告说明逾期尾款未付系项目经营周转受阻、下游回款滞后导致,并非主观恶意拖欠款项。调解员立足商事纠纷化解原则,引导双方权衡诉讼成本、企业商誉及长期合作价值,居中开展情理法疏导。经多轮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合意:被告限期一次性结清全部剩余尾款,原告自愿放弃逾期利息追偿诉求。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并同步办理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案例评析:
本案是工程材料买卖领域典型的小额尾款商事纠纷,整体事实清晰、证据链条完整、争议焦点单一,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本次纠纷通过一次调解即实现实质性化解,流程高效、处置规范,大幅节约司法资源,降低企业维权的时间与经济成本。调解全程秉持公平中立、情理兼顾的原则,原告适度让步、包容谅解,被告坦诚履约、坚守诚信,实现双方利益平衡。同时依托司法确认机制固化调解成果,切实保障债权落地兑现。本案充分彰显商事调解高效便民、柔性解纷的制度优势,既能快速化解企业商事矛盾、维系良性合作关系,又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同类小额买卖合同纠纷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非诉化解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