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调解纾企困 定分止争稳营商
发布时间:2026-08-05基本案情:
2026年7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收未央区人民法院委托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本案系陕西某科技公司与新疆某公司之间的工业品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因承接工程项目所需,与原告签订《工业品购销合同》,约定采购专用电气设备,明确产品型号、单价、总价款及付款方式,合同约定预付半数货款,设备到场验收后结清剩余尾款。合同履行期间,原告依约完成设备交付、验收工作,并足额开具对应交易发票,全面履行己方合同义务。履约后期,被告未按约定结清剩余尾款,原告多次催告还款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经营权益,原告依法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续法院将本案委派至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指派专业律师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情况:
未央区人民法院将本案委派至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指派专业律师调解员高俊平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员收案后,快速梳理卷宗材料,精准锁定案件争议核心。经核实,双方对剩余欠付货款金额无任何争议,被告逾期付款的主要理由为原告设备交付存在轻微延期,导致项目结算流程延误,进而拖延尾款支付。
针对该履约争议,调解员依法开展释法明理,向被告明确,设备已完成验收交付,付款条件已然成就,逾期拒付尾款缺乏合法依据。同时立足商事纠纷化解原则,向被告分析诉讼耗时久、成本高、影响企业商誉的弊端,也充分考量被告项目结算滞后、资金周转的实际困境,劝导原告适度包容让步。
经过调解员多轮居中斡旋、双向沟通协调,双方摒弃对立心态,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方案:被告采用三期分期方式足额清偿全部尾款。双方约定明确各期付款节点,履约权责清晰无争议。协议签署后,原告依法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予以确认,本案纠纷一次性实质性化解。
案例评析:
本案是跨区域企业间典型的买卖合同尾款纠纷,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双方无实质利益对抗,仅因履约细节偏差与结算周期问题产生分歧,具备极佳调解基础。本次调解充分发挥商事调解灵活高效、情理相融的解纷优势,规避了繁琐的庭审诉讼流程,大幅节约司法资源与企业维权成本。调解员精准平衡双方诉求,既保障原告合法债权落地,又为被告预留资金周转空间,有效维系企业良性合作关系。本案示范意义突出,提示商事主体交易中应细化履约、验收、结算条款,产生争议后优先通过非诉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以低成本、高效率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持续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