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明理平纠纷 互谅共赢促履约
发布时间:2026-09-01基本案情:
2026年7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鄠邑区人民法院委托先行调解一起货款纠纷案件。原告系辖区合法经营的种子、农药、化肥农资经销主体,长期开展涉农物资零售经营业务。被告因农业种植生产需要,多次在原告处赊购各类农资产品。双方完成账务核对后,被告亲笔出具欠条,对赊购欠款事实予以书面确认。欠款确认后,原告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持续催告还款,但被告始终以农作物收成不佳、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履约,长期未能结清所欠农资货款。原告合法经营债权持续受损,为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向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由被告清偿全部欠款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调解情况:
中心受理案件后快速响应,指定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田鑫负责本案。调解员采取分谈方式精准摸清双方诉求与争议底线,分别核实原告供货台账、赊销记录、欠条原件及全程催款凭证,确认本案欠款事实清楚、证据链条完整、法律关系明确。同时远程联系异地被告,核实其对欠款事实无任何异议,希望分期还款、减免逾期利息。考虑到原、被告异地相隔、线下维权成本高的实际情况,调解员采用线上视频方式开展同步调解。经多轮法理疏导、分层斡旋,双方逐步缩小分歧,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
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基层小额商事欠款纠纷,也是农村农资赊销交易中的高发争议,案件事实清晰、无实质对抗矛盾,仅因债务人阶段性经济压力引发履约争议。本案最大调处难点在于跨地域沟通不便、当事人诉讼成本偏高。调解员创新运用线上调解模式,打破空间限制、高效远程化解纠纷,大幅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调处过程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既坚守商事诚信底线、明确债务履约责任,又充分体谅涉农经营的不稳定性,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互利共赢。同时通过增设履约保障条款固化调解成果,从源头规避二次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本案为异地、涉农、小额类买卖合同纠纷的快速、柔性化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