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丨陕西省调解协会部署开展调解员首次等级评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5-01-10此次等级评定工作依据《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综合考察调解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和获取荣誉等情况,将调解员划分为四个等级,其中一级调解员为最高等级,由省调解协会负责评定;二级调解员的评定工作由市级调解协会负责;三级、四级调解员的评定工作由县级调解协会负责;省级调解组织的一至四级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由省调解协会负责。今后,调解员的等级评定结果将作为获取相应补贴、参与学习培训、案件处理、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对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增强职业荣誉感,扩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省调解协会将以调解员首次等级评定为契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培训力度,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建设一支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担当、砥砺奋进的调解员队伍,推动我省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陕西省调解协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