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沟通明责任,先行调解化争执
发布时间:2025-08-22基本案情:
2025年7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灞桥法院委派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西安某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曹某(以下简称“二被告”)双方签订《建设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某项目铝合金门窗的制造和安装,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该项目也已竣工使用,但二被告至今未支付装饰工程款,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调解情况:
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指派了擅长该领域的律师调解员张菲进行调解。调解当天,调解员全面了解案情后发现,被告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的主要原因在于该项目在施工期间受到疫情影响,项目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进而导致被告方出现资金链断裂。双方虽于2020年签订过《还款计划书》及《承诺书》,但因后续资金迟迟不到位,仍未能履行支付义务。调解员在调解中引导双方正视历史原因,强调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同时耐心解释诉讼带来的执行成本和信用风险。
然而,首次调解虽已在共识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却因被告公司内部授权程序未完成,无法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只能暂时终止。
为了避免调解流于形式,调解秘书在会后持续跟进,多次联系原告与被告,积极推动问题解决。一方面与原告沟通,争取其保持耐心,另一方面敦促被告尽快完成内部审批,切实履行调解承诺。经过反复协调,双方终于在7月初顺利完成调解协议的签署。根据协议,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工程款70万余元万元,分两期履行。同时,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该调解协议经法院审核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案例评析:
本案的调解过程充分展现了商事调解的耐心与韧性。调解的难点并非在于是否欠款,而在于履行方式与履行保障。被告确因客观原因造成履约困难,但长时间未支付已严重影响原告企业的正常经营。调解员在过程中,既强调了协议效力与法律责任,又考虑到企业经营中现实存在的资金问题,以分期支付、设置违约责任的方式,平衡了双方利益。在此过程中,调解秘书的持续跟进尤为关键,避免了案件因一方拖延而陷入僵局。
本案说明,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往往涉及金额大、周期长、受外部因素影响明显,调解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既要重视事实查明与证据核实,更要注重利益平衡和执行保障,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