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清晰解纷争,诚意协商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10-13基本案情:
2025年9月,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到灞桥法院委派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陕西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西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临电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就某改造项目达成一致,合同约定了项目内容和项目工程支付情况。原告后续依约进行施工,被告于2022年完成了验收。但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未足额支付该笔工程款项,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向灞桥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情况:
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启动调解流程指派了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调解员马志勇负责调解。在调解前期的准备阶段,被告公司曾初步提出调解方案,但双方在违约金计算起算日期上存在分歧。调解秘书与调解员多次通过线上方式与双方沟通,细致分析争议焦点,核对合同约定及履行时间节点,逐步缩小分歧,最终协调双方一致进行线下调解。
调解伊始,调解员全面审阅了案件材料,重点关注工程履约及付款凭证。调解中,调解员采用分段沟通策略,先行明确双方无异议的基础事实,再引导围绕付款节点和违约责任展开实质性协商。经过数轮讨论,双方最终就调解协议内容达成一致:
被告于2026年5月前向被告支付所有工程款,如被告未按期足额支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逾期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并一致同意申请司法确认。
案例评析:
本案为典型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争议焦点虽在款项支付,但实质问题在于信任缺口与沟通不畅。在调解过程中,调解秘书提前介入、精准跟进,为调解提供了充分准备;调解员在充分掌握事实的基础上,以耐心、细致的方式搭建了理性沟通的平台,使双方在事实清楚、权责明确的基础上恢复了商业理性,将看似僵持的对立转化为可操作的分期履约方案。最终达成的调解协议既保障了原告债权实现,又兼顾了被告的履行能力,体现了商事调解在灵活性与实效性方面的独特优势。
该案的顺利化解,展示了调解在商事领域的生动实践。通过“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也维护了市场主体间的诚信合作关系,为构建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提供了现实样本。